出口退稅涉稅帳務處理
1 借:主營業務成本(出口銷售額FOB*征退稅-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進項稅額轉出
2 借:應收補貼款-出口退稅(應退稅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出口退稅(應退稅額)
3 借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-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(免抵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出口退稅(免抵額)
4 借:銀行存款 貨:應收補貼款-出口退稅
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典型例題:
例1:某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,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。該企業2005年1月份購進所需原材料等貨物,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,內銷產品取得銷售額300萬元,出口貨物離岸價折合人民幣2400萬元。假設上期留抵稅款5萬元,增值稅稅率17%,退稅率15%,假設不設計信息問題。
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:
(1)外購原輔材料、備件、能耗等,分錄為: 借: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850000 貨:銀行存款5850000
(2)產品外銷時,分錄為: 借:應收外匯賬款24000000 貨:主營業務收入24000000
(3)內銷產品,分錄為: 借:銀行存款3510000 貨:主營業務收入300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510000
(4)月末,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=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×人民幣外匯牌價×(征稅率-退稅率)=2400×(17%-15%)=48(萬元) 借:產品銷售成本480000 貨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轉出)480000
(5)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=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-(當期進項稅額+上期留抵稅款-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)=51-(85+5-48)=9(萬元) 結轉后,月末“應交稅金——未交增值稅”賬戶貸方余額為90000元。
(6)實際繳納時 借:應交稅金——未交增值稅90000 貨:銀行存款90000
(7)計算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=2400×15%=360(萬元) 借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)3600000 貨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3600000
例2:引用例1的資料,如果本期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為140萬元,其他資料不變,則(1)-(6)分錄同上。
其余賬務處理如下:
(8)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=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-(當期進項稅額+上期留抵稅款-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)=300×17%-[140+5-2400×(17%-15%)]=51-97=-46(萬元) 由于應納稅額小于零,說明當期“期末留抵稅額”為46萬元。
(9)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=2400×15%=360(萬元)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46萬元≤當期免抵退稅額360萬元時 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期末留抵稅額=46(萬元) 當期免抵稅額=當期免抵退稅額-當期應退稅額=360-46=314(萬元) 借:應收出口退稅46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)3140000 貨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3600000
(10)收到退稅款時,分錄為: 借:銀行存款460000 貨:應收出口退稅460000
1 借:主營業務成本(出口銷售額FOB*征退稅-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進項稅額轉出
2 借:應收補貼款-出口退稅(應退稅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出口退稅(應退稅額)
3 借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-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(免抵額) 貨:應交稅金-應交增值稅-出口退稅(免抵額)
4 借:銀行存款 貨:應收補貼款-出口退稅
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典型例題:
例1:某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,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。該企業2005年1月份購進所需原材料等貨物,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85萬元,內銷產品取得銷售額300萬元,出口貨物離岸價折合人民幣2400萬元。假設上期留抵稅款5萬元,增值稅稅率17%,退稅率15%,假設不設計信息問題。
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:
(1)外購原輔材料、備件、能耗等,分錄為: 借: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850000 貨:銀行存款5850000
(2)產品外銷時,分錄為: 借:應收外匯賬款24000000 貨:主營業務收入24000000
(3)內銷產品,分錄為: 借:銀行存款3510000 貨:主營業務收入300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510000
(4)月末,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=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×人民幣外匯牌價×(征稅率-退稅率)=2400×(17%-15%)=48(萬元) 借:產品銷售成本480000 貨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轉出)480000
(5)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=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-(當期進項稅額+上期留抵稅款-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)=51-(85+5-48)=9(萬元) 結轉后,月末“應交稅金——未交增值稅”賬戶貸方余額為90000元。
(6)實際繳納時 借:應交稅金——未交增值稅90000 貨:銀行存款90000
(7)計算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=2400×15%=360(萬元) 借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)3600000 貨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3600000
例2:引用例1的資料,如果本期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為140萬元,其他資料不變,則(1)-(6)分錄同上。
其余賬務處理如下:
(8)計算應納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=銷項稅額-進項稅額=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-(當期進項稅額+上期留抵稅款-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)=300×17%-[140+5-2400×(17%-15%)]=51-97=-46(萬元) 由于應納稅額小于零,說明當期“期末留抵稅額”為46萬元。
(9)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=出口貨物離岸價×外匯人民幣牌價×出口貨物退稅率=2400×15%=360(萬元)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46萬元≤當期免抵退稅額360萬元時 當期應退稅額=當期期末留抵稅額=46(萬元) 當期免抵稅額=當期免抵退稅額-當期應退稅額=360-46=314(萬元) 借:應收出口退稅460000 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)3140000 貨:應交稅金—應交增值稅(出口退稅)3600000
(10)收到退稅款時,分錄為: 借:銀行存款460000 貨:應收出口退稅46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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